众所周知,adwords中是有商标保护政策的,其中主要分为2块,第一是监控广告文本中是否有商标,第二是监控广告文本和关键字中是否有商标,但显示网址这一块是没有做要求的,顾客可以在显示网址中使用商标,且不受商标政策约束。

为什么这一块是允许的,再在后来呢,有一些持有商标的客户发现其竞争对手有利用这一点,把商标显示在其网址上,所以就咨询google,得到他们如下的回复:我们的商标政策只适用于广告文本里边,我们不会检测显示网址中的商标,也不会因为显示网址中的商标问题而阻止客户投放广告。这样的回复是让人头疼的,因为他们认为在显示网址里边加了商标,那就会让进入的客户认为这个网站具有一定的品牌形象,无形之中增加了销售的几率。

后来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和和一些文章中看到,google部分的解释了,为什么不监测显示网址中的商标。

基本上,一家公司可以有商标名称作为一个子域名,显示在其网站的网址结构中。例如,耐克这个商标,我有自己的网站mysem.net,我有一整页的耐克鞋,我就可能把那个页面命名为mysem.net/nike   ,以实现最佳的网站结构。也就是有了这么一说,谷歌所以不会强制广告客户变更其子域名仅仅是因为他们已经网址中的商标。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该公司不具备商标名称作为一个实际的子网域在其网站上。 他们只是为了增加销售而伪造的一个网址。

以下是google对上边不满的客户的一个解释:由于 Google 不承担仲裁第三方争议的角色,因此建议您就自己的疑虑直接与广告客户联系。另外,如果域名包含了某个商标或与其相似(但实际上由相应广告客户所有),则该商标的所有者才是应当负责解决此问题的一方,解决的途径包括《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niform Domain Resolution Process,UD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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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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